〔自由時報記者顏若瑾、林曉雲、陳怡靜/綜合報導〕大學整併,未來教育部將介入主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昨初審通過「大學法第七條修正草案」,往後教育部將可依據高教整體發展、教育資源分布等條件,主導研擬國立大學整併計畫。
國立大學整併推動多年,但礙於現行法令,國立大學合併必須經過相關學校校務會議通過,教育部無法強勢介入,導致實際合併案件僅有八十九年「國立嘉義技術學院與國立嘉義師範學院合併國立嘉義大學」,及九十七年「國立東華大學及國立花蓮教育大學合併為國立東華大學」,整體推動成效不彰。
提案修法整併大學的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說,少子化日趨嚴重,估計至民國一○五年,大學新生人數將驟減六萬人,大學必須及早因應。
台中技院與台中護專將合併
教育部說,修法三讀後,將針對國立大學整併擬定配套辦法,私校則有退場機制。教育部長吳清基說,大學合併有助於教育資源有效運用、提升競爭力,目前台中技術學院與台中護專,校務會議已通過合併案,兩校合併後,傾向更名為國立台中科技大學,希望法令通過後、在三年內完成整併。
目前進行中的整併案,還包括屏東科技大學與屏東教大、台學與北教大、清大與新竹教大等。
對教育部將有權要求大學整併,台大副校長陳泰然與清大副校長葉銘泉均指出:「教育部宣示意味濃厚。」大學整併是未來趨勢,但教育部要「指婚」恐怕不容易。
陳泰然表示,教育部有法源依據是好事,規模較小或競爭力較弱的學校,若不整併,未來勢必會面臨競爭問題。但他強調,整併過程中包括兩校互補性、行政制度、文化差異與地緣關係都要考量,教育部恐難強制要求誰跟誰一定要併。例如,台大和國北教大八年前就簽訂意向書,但國北教大校長改選後出現不同意見,至今合併案仍卡住。
清大副校長葉銘泉昨也說,兩校合併有許多問題需溝通,教育部恐需釋出增加經費等誘因,經三方討論,否則恐難強制要求整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