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內政部直轄市改制小組近日完成審查,桃園縣將在民國一百年元月一日,升格為準直轄市。升格後名稱仍為桃園縣,將增加八十六億元財源,官員職等、編制,均將大幅提高。

 

內政部民政司表示,行政院已原則同意桃園縣升格準直轄市的生效日期,相關人事、法制、財政、預算作業齊備後,內政部將呈報行政院,預定十月中完成核定程序,桃園縣將成為第六都。

 

桃園縣目前一年總預算約六百億元,升格後增加八十六億元,增加近六分之一。桃園縣財政處長歐美鐶表示,桃園縣補助款、統籌款及稅收分成雖有八十六億,但一百年起桃園將自行負擔勞健保費用約六十二億,實際僅新增二十四億。

 

內政部表示,桃園縣升格為準直轄市是以台北縣為藍本,施行初期應可順利接軌。依行政院版「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桃園縣人口兩百萬人以上,未達兩百廿五萬人,可配置七千兩百位公務員,將採分年分級任用。

 

內政部表示,在公務員職務列等上,升格後的桃園縣將有兩位比照簡任十四職等的政務副市長、一位政務秘書長,其他一級主管除政風、主計、人事、政風、警察為常任官外,其餘均為比照簡任十三職等政務官。

 

升格初期,直轄市應接收的業務,如國立高中職校或署立醫院業務改為市立等,均暫時不準用;但可依都計畫施行細則的授權,訂定土地分區使用規定。

 本文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04/2/2e9mq.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解題小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