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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甄選類別及名額: | |
A.儲備幹部-專員(九職等):約25名。 B.儲備幹部-高級辦事員(八職等):約35名 C.辦事員(六職等):約40名。 D.法務人員:約1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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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報名資格: | |
專員(九職等): | ||
須國內、外法商相關研究所畢業,兼具理工背景者尤佳。另須具二年以上銀行相關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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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辦事員(八職等): | ||
須國內、外大學法商相關學系畢業(含雙修或輔修法商學系並取得學位者),具銀行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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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六職等): | ||
須專科以上商業相關科系畢業,工作經驗不拘。 | ||
法務人員: | ||
須大學或研究所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工作經驗不拘。 | ||
其他資格條件: | ||
須具本國國籍、男女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役(現役軍人須可於99年10月底前退伍者)。 | ||
以上所要求之學歷及工作經驗年資計至報名截止日(99年10月10日)。 | ||
三、 | 報名日期:99年9月20日起至99年10月10日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 |
四、 |
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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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者請至本行網站(http://www.megabank.com.tw),或報名專用網站(http://www.career.com.tw/mega)報名,初審合格者將於11月5日以前通知參加第一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所有應徵資料均予保密。 | ||
學歷證件影本、成績單影本、及工作經驗證明影本及退伍證件影本(僅男性)等於面試時提供。工作經驗證明包括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並須請服務機構在證明文件上加註工作部門及職務內容。 | ||
每人限報一項甄選類別,不得重複報名。如有重複報名二項以上甄選類別者,本行將逕予註銷報名資格。 | ||
應徵人員所繳交之各種證件影本及所填具之報名資料,如經發現有偽造、變造或填報不實之情形,一律不予錄取,如已進用者,予以解僱。 | ||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者,須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包括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歷影本,並請另加附中文譯本。 | ||
五、 | 甄選方式: | |
專員(九職等):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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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面試,初審合格者參加。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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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筆試,通過第一試者參加,科目如下: 『英文』、『會計學及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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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辦事員(八職等):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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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初審合格者參加,科目如下: 『英文』、『會計學及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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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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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面試,通過第一試者參加。 | |
辦事員(六職等):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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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初審合格者參加,科目如下: 『英文』、『會計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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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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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面試,通過第一試者參加。 | |
法務人員: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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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初審合格者參加,科目如下: 『英文』、『民法』、『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公司法及票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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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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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面試,通過第一試者參加。 | |
六、 | 工作地點:依銀行需要調派。 | |
七、 | 薪資: | |
以專員(九職等)任用者,起薪NT$41,600;以高級辦事員(八職等)任用者,起薪NT$36,400;以辦事員(六職等)任用者,起薪NT$27,040。另有年終及績效獎金。 |
本文引用:https://www.megabank.com.tw/news/news_01.asp?kind=2&sno=771&fid=F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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