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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轉自:雲林縣教育處
壹、甄選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 年以上),無幼照法第27 條各款情事者。二、報名資格: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師資培育法規定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於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未修 正前,適用幼稚園教師資格之規定。
(二)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三)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非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並修畢幼兒教育、幼兒保育輔系或學分學程。
(四)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或丙類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課程)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五)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該教保員專業訓練(教保核心課程)結業證書。
(六)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證明者,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

附註:
一、凡未符報名資格而報考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分發後亦應無條件解約,由備取人員遞補之。
二、因病退休或資遣人員報考者,須檢附公立醫院康復證明及核定退休或資遣公函。
三、教保員薪資支給,依契進辦法第12 條規定,依學歷適用薪資支給基準表之薪資第一級給付。

貳、甄選名額:
一、第1次名額公告:101年6月14日(星期四)下午6 時前,公告於雲林縣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系統(網址:http:// ylc-exam.schoolsoft.com.tw)及雲林縣政府教育處公文發布。

二、第2 次增額公告:倘有增額之名額,將於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6 時前,公告於雲林縣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系統(網址:
http://ylc-exam.schoolsoft.com.tw )及雲林縣政府教育處公文發布。

參、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甄選含初試與複試,初試成績錄取者,得報名參加複試:
一、初試: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線上報名時間:自101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01年6月17日(星期日)下午8時止,至雲林縣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系統(網址:
http://ylc-exam.schoolsoft.com.tw )登錄報名,並列印繳費單(以鐳射印表機列印)。

二、複試: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附件1)與資格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間:101 年7 月7 日(星期六)上午10 時至中午12 時,下午1 時30 分至下午4時。

肆、甄選時間
一、初試:101年7月1日(星期日)上午9時起(9 時15 分以後不得進場)
二、複試:101年7月14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

伍、甄選地點:
一、初試:雲林縣縣立斗南高級中學(雲林縣斗南鎮中山路212 號)
二、複試:雲林縣縣立斗南高級中學(雲林縣斗南鎮中山路212 號)
三、初試考場開放時間:101 年6 月30 日(星期六)下午4 時至6 時
四、複試考場開放時間:101 年7 月13 日(星期五)下午4 時至6 時
五、如增闢或變更考場學校及試場位置時,請留意雲林縣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系統(網址:http:// ylc-exam.schoolsoft.com.tw )最新消息公告。

陸、甄選方式:
一、初試: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
1.第1 節: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上午9時至10 時10分。
2.第2 節:幼兒教保活動設計,上午10時30 分至11時40分。

(三)命題範圍及內涵:
1.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占總成績30%)
(1)2~6 歲幼兒生理動作、認知及社會情緒發展。
(2)幼兒教育概論、幼兒保育概論。
(3)幼兒健康與安全防護、幼兒行為輔導、親職教育。
(4)幼兒教保行政與法令。

2.幼兒教保活動設計(占總成績30%)
(1)課程設計與教學理論。
(2)幼兒教保模式。
(3)幼兒園班級經營。
(4)幼兒園教保教材與教法。
(5)幼兒園環境規劃。

(四)考試題型:每科均選擇題50 題,採電腦閱卷,請攜帶2B鉛筆應試,違者不予計分。

二、複試:
(一)複試時間:101年7月14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分試教及口試交叉進行。請於上午8時至8時20分完成報到手續,逾時未報到者,取消複試資格。
(二)考生應攜帶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 卡,身分證明文件需於有效期限內)正本及准考證入場參加考試。試教、口試前,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三)試教(佔總成績20%):進行10 分鐘以內之教學活動(教具自行準備,並附日設計之教學活動設計影本3份)。
(四)口試(佔總成績20%):每人10 分鐘,由口試委員提問,不得攜帶任何資料進入考場。
(五)本甄選委員會試教項目不提供試教學生。

柒、甄選錄取方式:
一、初試:
(一)成績計算:每科以100 分計。
(二)初試錄取人數:按甄選名額4 倍人數錄取參加複試。
(三)如初試最低錄取分數多人同分時,得增額錄取。
(四) 任一科目零分者不予錄取。
(五)初試(筆試)不列備取人員(複試報名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應予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不再遞補)。

二、複試:採計原始分數。

三、錄取總成績計算標準: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佔30%、幼兒教保活動設計佔30%、試教佔20%、口試佔20%。

四、按公告之甄選名額,依總成績決定錄取名單。得視需要另備取若干名(其備取名額由本甄選委員會訂之)。

捌、簡章下載:
雲林縣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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