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舉辦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
依據:民國100年6月23日考試院第11屆第142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壹、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考試等別: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
二、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三等考試一般行政等15類科計41名;四等考試一般行政等17類科計47名;五等考試一般行政等6類科計22名,合計110名。(詳見附表)
三、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時,經分發機關彙整送本部覈實並提報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貳、考試日期: 
一、三等考試:民國100年10月22日(星期六)至23日(星期日)。
二、四等考試:民國100年10月22日(星期六)至23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民國100年10月22日(星期六)。
參、考試地點:本項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為一般錄取分發區及蘭嶼錄取分發區,並分別於臺北、南投、屏東、花蓮及臺東5考區同時舉行。
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及其附表之規定辦理。
伍、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本項考試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法警類科考試之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須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其體格檢查標準,除依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辦法規定辦理外,並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規定辦理。
陸、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100年7月19日起至7月28日止。
二、收件截止日期:無論採網路報名或印刷紙本報名,均須於民國100年7月29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及印刷紙本報名(請擇一辦理,不可重複)。
(一)採網路報名者:無須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應考人請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
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主站)、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行報名,登入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登錄完成後務必下載報名表件及繳款單,並將繳款收據或繳款證明黏貼於報名履歷表背面,併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
(二)採印刷紙本報名者: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方式如下:
1、現購:
(1)時間:自民國100年7月19日起至100年7月28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
(2)地點: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第二試務大樓1樓;電話:02-22363491或22369188轉3215)。
(3)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5元。
2、函購:
(1)時間:自民國100年7月14日起至7月22日止。
(2)地點:11643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
(3)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15元,如函購2份以上,郵政劃撥手續費請另洽郵局),請以郵政劃撥辦理(郵政劃撥帳號:50029765;帳戶:考選部書表費專戶),並請將郵局掣發之郵政劃撥儲金收據連同貼足郵資(書表連同回件信封每份重量約230公克)之A3大型回件信封一個,書妥姓名、地址,註明「函購100年原住民族特考報名書表」,寄至前開地點,以憑寄發。雖經辦理郵政劃撥,惟未依規定或逾函購時間,始將劃撥收據寄出致延誤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柒、應考人應繳交報名費依規定數額一律減半優待,如兼具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後備軍人或身心障礙等身分者不再優待。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本項考試「應考須知」。
捌、因應行政院組織調整,有關行政院所屬機關(構)考試職缺之實際用人機關、工作地點及內容,以辦理分配作業時為準;另該職缺可能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移撥至他機關。
玖、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3911、3918,張科長幸玉。

本文引用: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PropertyDetail.aspx?m=1749&c=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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